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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地矿局纪检监察工作片区协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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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纪委、直属公司(总支、支部)

    《贵州省地矿局纪检监察工作片区协作机制》经局纪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贵州省地矿局纪检监察工作片区协作机制

     

为有效整合我局纪检监察工作资源,更好地调动全局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形成全局纪检监察工作的合力,经局纪委专题会议研究,建立局纪检监察工作片协作机制。

    一、片区组成

    1.东部片区:101地质队、103地质队、104地质队。

    2.西部片区:109地质队、112地质队、113地质队、115地质队。

    3.北部片区:102地质队、106地质队、108地质队、114地质队。

    4.中部一片区:实验室、环境院、地调院。

5.中部二片区:105地质队、111地质队、117地质队、测绘院、装备中心、机关服务中心。

    6.中部三片区:投资公司、基础公司、山水旅行社。

    二、协作召集单位

片区各单位轮流召集。

    三、协作事项

    1.局纪委委托的工作检查和考核、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调查、局纪检监察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交流。  

    3.集中学习上级会议、文件精神。

四、协作集中时间

原则上每个季度集中一次。

    五、协作工作要求

1.协作召集单位要认真筹备会议,做到议题明确。

2.召集单位会后要拟定会议纪要。

3.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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