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矿局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监督执纪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地矿局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监督执纪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清明节将至,为加强节日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局党委九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经局领导同意,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廉洁自律
各单位领导干部要认真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款物;严禁公款吃喝;严禁铺张浪费;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
二、强化公车封存制度
清明节期间,各单位除值班、生产车辆外,其他无工作任务的车辆实行定点停放、封存管理。严禁使用公车外出祭扫、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三、严格执行当地有关森林防火等规定,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四、加强执纪问责
纪检监察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严格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顶风违纪者,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局纪委举报电话:8682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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