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五一”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委、纪委、机关各处室(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持续不放松抓好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严明“五一”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懂规矩、守纪律、知敬畏的意识,为风清气正过节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六大纪律”,跨越纪律红线的事坚决不做,严防节假日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消费、滥发津补贴、违规参加活动等节假日容易发生的问题。
二、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主要负责人要把纠正“四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真抓严管,带头正风肃纪,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以身作则,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问责追究
各单位纪检部门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向职工群众公布本单位信访举报电话、网站等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局网上举报邮箱:GZdkjj219@163.com ;局纪检监察举报电话:86813624、86820245 。
各单位严明纪律强化作风建设工作情况、有关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现和查处情况,请于节后三天内报局纪检室。局将适时抽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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