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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五一”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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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单位党委、纪委、机关各处室(党总支、党支部)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持续不放松抓好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严明五一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懂规矩、守纪律、知敬畏的意识为风清气正过节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六大纪律”,跨越纪律红线的事坚决不做,严防节假日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消费、滥发津补贴、违规参加活动等节假日容易发生的问题。

二、落实两个责任,强责任担当

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主要负责人要把纠正“四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真抓严管,带头正风肃纪,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以身作则,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问责追究

单位纪检部门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职工群众公布本单位信访举报电话、网站等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局网上举报邮箱:GZdkjj219@163.com ;局纪检监察举报电话:86813624、86820245 。

各单位严明纪律强化作风建设工作情况有关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现和查处情况,请于节后三天内局纪检室。局将适时抽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4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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