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地矿局委员会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保障全局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非常关键。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历次中央纪委和十一届历次省委全会精神、十一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各项要求,忠诚履职、勇于担当,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标本兼治,严格党内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全局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为“地质先行、服务民生、务实创新、和谐共享”的科学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贯彻,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提高知晓率、实现全覆盖。一是要协助党委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统筹安排把两部党内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党员学习规划中,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教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纪律教育的有效途径,创新方式、注重实效,使广大党员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主阵地作用,利用好全局各类宣传平台优势,把宣传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当前思想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实际,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延伸至基层,知晓到每一个党员,做到全覆盖。通过撰写理论文章、组织知识竞赛、开办专栏、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为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逐条学习,熟练掌握两部党内法规,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动辄则咎、抓早抓小,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
加大问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在党的纪律和规矩中,总书记尤其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民主集中制就是党内最重要的政治纪律,也是最根本的政治规矩。一是要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日志等制度,通过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会议记录等,深入重点检查全局各地勘单位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要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委、局党委政令畅通。三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决查处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欺骗组织、对抗组织,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等问题。四是加强对组织人事工作中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五是要加大对不作为、懒政怠政、贻误工作等问题的督查和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全局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规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保障“十三五”规划的贯彻实施。
强化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局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准则和条例。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对党员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及时阻断轻微问题向严重问题、违纪问题向违法问题转化,以严格的监督管理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纪委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都要坚持纪在法前,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工作,把执纪监督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督促党员干部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自觉把个人意志与整体利益、个人分工与全局工作结合起来,时时对照《准则》、《条例》反省、提醒和监督,自觉按规矩办事,切实遵守党的纪律。
(二)厘清责任,强化担当,以常态化问责推进“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指出,“要准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间的关系,明确内涵、厘清责任”,强调落实好“两个责任”。对级纪委而言,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就要从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入手,在监督执纪问责中推动建立权责明晰的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体系,扎实推
进党风廉政建设。
规范履责机制,构建责任落实体系。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担负领导、执行和推动职责,打造“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集中听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对基层地勘单位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逐一点评,指出问题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开展局纪委委员评议质询主体责任工作,及时反馈质询评议意见,督促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局主要领导约谈评议质询排名靠后党委主要负责人。各基层地勘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条件,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政谈话等制度,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从严管理家属、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各基层地勘单位党委、纪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定期向局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个人履职履责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评议和质询。不断健全责任体系,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体系,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工作,不留“盲区”。
强化清单明责,完善责任考核指标。创新责任落实机制,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行之有效的监督评价机制,把“两个责任”任务清单化、工作流程化、措施具体化,推动党委、纪委知责明责,真正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之中,并把责任清单制定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探索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季报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问责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问责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表》,将“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分别细化情形,并将责任落实内容量化为指标,确保任务明确、指标明晰、评价客观。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考核,组织开展季度、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通过听取汇报、组织座谈、个别访谈、查阅资料、民主测评、廉政谈话等方式,教育引导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严格责任追究,传导职履压力。以监督责任的发挥促进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纪委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定位,要把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不断探索督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有效方式、监督主责部门正确履职的有效途径。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多种形式的日常监督检查,经常性地督促党委书记抓住主体责任不松手,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缩手。纪委书记要带头履行监督执纪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违纪责任的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靠责任追究来强化责任意识,倒逼责任落实。要加大对主体责任追究的警示曝光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不断拧紧落实主体责任的“螺丝”,严防出现党委主要领导“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
(三)创新机制建设,建立适应新常态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加强预防腐败机制力度,立足制度层面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以风险点为突破口,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针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设备采购、项目资金管理、工程结算、矿权运作等方面,查找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控制,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探索“三重一大”事前意见征求制、推行重点工作跟踪审计制,实行财务预算制,物资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制等。深化党务、队务公开制,健全落实民主管理制度,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多维度预防腐败。聚集突出问题,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以制度来保障管理工作的需要,促进全局在议事决策、干部任用、组织管理、党内监督等方面坚持具体的程序规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组织生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杜绝“家长制”和“一言堂”。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程序意识,真正做到懂程序、讲程序、按程序办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力度,立足思想层面构建不想腐的自律机制。教育防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要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引导和治本功能。一是抓党风、树新风。利用全局各种宣传平台,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良好家风的培植,引导党员干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坚守党员干部精神家园。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岗位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教育中,发挥地矿“三光荣”、“四特别”精神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廉政文化一地一品、廉政文化“六进”等活动,营造廉荣贪耻、清正廉洁的社会氛围,让廉洁意识延伸到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的每个角落,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三是加强反腐倡廉舆论宣传。要针对地勘部门机关和野外的特点,借助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激发正能量。提高网上舆论应对能力,加强反腐倡廉网上舆论信息收集、研判、引导和总结评估。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新闻发布制度,增强反腐倡廉建设透明度。
加强惩处震慑的力度,立足“四种形态”运作层面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惩治是反腐败斗争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同时,要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坚持纪在法前,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将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一是要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点项目、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触角就延伸到哪里。二是严防死守到底,让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扭住“四风”不放,抓住重要节点,紧盯地勘单位存在的不良现象、苗头,开展专项行动、分级建立“问题线索台帐”,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力提速推进整治。引导有问题的干部主动交代问题,着力发现掌握隐藏着的问题;切实运用好巡视、审计、信访举报掌握的问题线索,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深查、绝不放过。严肃查处铺张浪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私车公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顶风违纪行为;整治违规发放奖金、滥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既让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者付出代价,又让不抓不管、敷衍应付者受到问责。三是要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既要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又要切实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查找产生腐败的源头性问题,从中找出规律性东西,努力转化为制度性成果,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同时加大典型案件的通报力度,扩大震慑作用。
(四)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格局,加强自身组织和队伍建设
聚焦主业,明确定位。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以改革创新精神,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监督、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三转”,在主业上有所作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全面准确认识“四种形态”提出的重要意义和科学内涵,增强探索实践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坚决防止片面化、简单化。
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把政治强、作风硬、敢担当、有德才的干部选拔到地勘单位纪委领导班子中,进一步优化纪委班子结构。加大系统内外交流力度,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按照全局纪检监察一盘棋的格局,构建片区协作机制,对问题线索的调查采取上下联动、交叉协同的方式,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实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杜绝“零报告”。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做纪检监察干部是组织的充分信任、干部职工寄予厚望。越是肩负重要使命,越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纪委领导干部要有强烈的管理监督意识,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严明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加强基础工作、狠抓作风转变,确保领出好班子、带出好队伍、激发正能量。要明确纪委委员的职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落实“严管就是厚爱”的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防“灯下黑”;对不作为、不善为、乱作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对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要旗帜鲜明地予以支持、保护,拓宽纪检干部使用渠道,建设一支有看齐意识的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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