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 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以及法治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
2. 《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
3. 《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局有关处室
(二)个性普法内容
1. 《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档案法》,责任处室:办公室。
2.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责任处室:党委办公室。
3. 《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贵州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贵州省省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责任处室:财务资产处。
4.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
5. 《矿产资源法》《测绘法》,责任处室:地质勘查处。
6.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责任处室:地质环境处与地质工程处。
7.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责任处室:科技信息处。
8. 《安全生产法》,责任处室:安全保卫处。
9.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责任处室:监察室。
二、普法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
三、普法目标
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全局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2. 组织实施《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省地矿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省地矿局2024年普法工作要点》,广泛开展各项法治宣教活动。
3. 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向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为法治贵州建设贡献地矿力量。
四、工作计划
(一)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
具体措施:按照《2024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制定省地矿局2024年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处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4年5月30日
(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具体措施: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责任处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三)抓好学法用法
具体措施: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落实日常学法制度,统一在线学法参考率、合格率不低于95%。
责任处室: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具体措施: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党员基本要求,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责任处室:党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五)充分运用各类平台开展普法宣传
具体措施:在局门户网站及微博、公众号等加强普法。积极参与全国、全省法治宣教活动,讲好地矿故事,普及法律知识。
责任处室: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具体措施:大力加强地矿法治文化建设,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法治宣传,全年发布不少于30条普法信息。通过组织法治专题讲座、在局机关一楼显示屏、门户网站等发布法治宣传内容,引导干部职工广泛参与,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责任处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五、责任领导
党委副书记陈代军。
六、责任部门
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络员:潘薪蓉,电话:0851-86835078,邮箱:gzsdkj@vip.163.com。
八、普法实效评估
开展普法评估和年度普法工作总结,按时报省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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