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矿局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信息报送制度

发布时间: 2014-04-17 14:10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促进依法行政,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局政工部负责做好局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中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信息公开考核奖惩,局办公室负责信息的审核、网上发布和局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规划、协调、督促以及向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重要工作信息等工作。

  二、信息报送范围和对象

  (一)静态信息报送范围

  1、部门、单位职责,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

  2、面向公众、可公开的服务类信息。

  局属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定期检查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静态信息,对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要及时与局办公室联系。局办公室每月对网上静态信息进行检查,对未及时更新信息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二)动态信息报送范围

  1、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本单位加快发展的工作措施、作法与经验;

  3、本单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上取得的重大成就;

  4、地灾预防及地质科普知识;

  5、取得的重大地质找矿成果;

  6、获得的各种荣誉(被广泛报道的);

  7、省级以上领导视察本单位时的情况、讲话精神;

  8、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9、职工文学作品及摄影作品;

  10、省委、省人民政府要求报送的其它信息。

  三、信息报送要求

  (一)队伍建设。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应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网站建设和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更新等工作,并配合局门户网站做好有关栏目建设工作。局属各单位信息员由《贵州地矿报》记者站站长担任,机关各处室由公文收发员担任信息员;信息员如发生变动,应及时报送局政工部备案。

  (二)时间要求。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送,会议情况、新闻类信息于次日报送,文件、报告类信息于3个工作日内报送,其他信息最迟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局办公室在收到信息的当日对信息进行审核和网上发布,并选取重要信息向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

  (三)内容要求。各单位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符合实际,文字表述要准确、严谨、恰当。

  (四)数量要求。局属各单位每月至少报送2篇信息,机关各处室每月至少报送1篇信息,将电子版报送局政工部。

  (五)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保密的规定,严禁涉密信息、有害信息上网,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网上发布的信息真实、完整、合法,如有违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信息报送方法和渠道

  通过信息报送系统发送到局政工部,文字信息采用txt格式,图片采用jpg格式。

  五、考核奖惩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报送信息情况,列为本年度党建工作和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年终由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