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08-12-08 11:20 字体:[]

单位名称: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简称“贵州省地矿局”)

办公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219号银海元隆广场7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851-86833250;0851-86825581(传真)

邮政编码: 550004

门户网站:http://dk.guizhou.gov.cn/

电子邮箱:gzsdkj@vip.163.com

乘车路线:乘坐贵阳地铁1号线到北京路站A口出站;乘坐贵阳公交10路、22路、27路、33路、50路、51路、62路、248路、260路、311路、314路、316路、320路、708路、806路到北京路站下车。


承担全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矿产勘查任务以及地质灾害勘察及治理等工作;负责属地化管理后地质勘查队伍的管理及事业转企业的改制工作;履行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管理所属事业单位地质勘查队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其他法规、政策的规定,组织领导地勘队伍从事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和其他产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组织拟定和实施地质矿产勘查计划;拟定地质矿产勘查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国家、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或竞标承揽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商业性地质勘查、水工环、物化遥及地质灾害等调查评价工作。

(三)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建筑工程施工及多种经营等工作;组织精干的地质找矿队伍,促进地质找矿的新突破和地质科技的大发展;拓宽国内外地质找矿、建筑工程施工和多种经营市场,逐步把地勘队伍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

(四)负责省级财政预算拨款和其他经费的使用、管理,对省地矿局继续使用和经营的所有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分类实施管理并承担国有资产的保全责任。

(五)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保持队伍稳定,提高队伍素质。

(六)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