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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2019年 “元旦”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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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机关各党支部(处、室):

    2019年元旦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元旦”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加强警示,做好预防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机关各党支部(处、室)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警示,做好预防,杜绝“四风”问题的发生。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管好责任范围内的人员,做到以下“十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土特产、购物卡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等活动;

2.严禁违规举办各类总结年会、节会等活动;

3.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在单位食堂大吃大喝;

4.严禁收送各类“红包”、购物卡及礼品礼金;

5.严禁公款旅游;

6.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劵等钱物;

7.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

8.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9.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聚会活动;

10.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公共场所打麻将或参与各类赌博活动。   

二、加强监督执纪,形成震慑

    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机关各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增强执纪监督实效。紧盯各种走过场、搞变通、玩规避的隐形“四风”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抓早抓小,及时提醒,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发现“四风”问题,零容忍,要及时上报或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局纪检监察室将通过明查暗访、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

    局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851)86820245、86813624

    举报邮箱:gzdkjj219@163.com。



2018年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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