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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端午”节假日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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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单位党委、纪委、机关各处室(党总支、党支部)

“端午”节假日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净化节日风气,持续强化我局作风建设,现就“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单位党委(总支)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以上率下、以身作则,认真学习中纪委和省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崇廉尚俭,抵制不良风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切实做好“端午”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各方面工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二、严明纪律要求

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做到令行禁止:

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土特产品;

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

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

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

严禁公务活动期间喝酒;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制度,值班车辆要作为值班公务或应急突发事件使用,不得在非公务地点停放。

三、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强“端午”期间的监督执纪工作,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如公车使用、公款消费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传导压力、形成震慑,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请各单位于6月19日上午12时前将 “端午”节期间 “四风”问题监督执纪情况上报局纪检监察室

在监督过程中,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端午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依纪依规,坚持实事求是,注意方式方法,及时核查处置、请示报告。对于出现的违反政策法纪、随意执纪执法、方法欠妥、层层加码、跑调走偏等情况,要及时处置应对、导正纠偏,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职工群众公布本单位信访举报电话、网站等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局网上举报邮箱:GZdkjj219@163.com ;局纪检监察举报电话:86813624、86820245 。




2018年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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