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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矿局关于做好“五一”、 “端午”期间监督执纪工作防止“四风” 问题反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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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节日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局党委九条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坚决防止“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经局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范,严查违纪行为。

    各单位在“五一”、“端午”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和宴请;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劵等;严禁用公款支付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费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或借机敛财。

    二、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

   “五一”、“端午”期间,各单位除值班、生产车辆外,其他无工作任务的车辆实行定点停放、封存管理。请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于4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封车情况报局纪检监察室。

三、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防止“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的重要内容来抓,特别是“一把手”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以身作则、从严要求、从严律已,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对违纪问题严抓严管、坚决纠正,积极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握节日特点,增强执纪监督实效。对顶风违纪者,要从严从重处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贵州省直纪工委信访举报”专用电子邮箱:gzszjgwxfjb@163.com

局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8682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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