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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省地矿局2015—2016年度“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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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地〔20166

关于命名省地矿局2015—2016年度“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局属各单位团工委(团总支、团支部):

2015年以来,局属单位团青组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省旅游大普查工作中勇挑重担,团结带领广大地质青年踏实苦干,奋发有为,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

为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经局团工委研究,报局党委同意,决定命名103地质大队水工环院等4个先进青年集体为“青年文明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倍加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争创省直级先进集体广大团员青年和团青组织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珍惜青春年华、勤奋学习、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推动我局改革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省地矿局团工委命名2015—2016年度“青年文明号”名单》


附:

省地矿局团工委命名2015—2016年度

“青年文明号”名单


青年文明号(4

103地质大队水工环院(负责人:王晓峰);

104地质大队罗甸玉石矿项目部(负责人:张成林);

112地质队勘查公司岩土工程部(负责人:卢  永);

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一处(负责人:吕胜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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