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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矿局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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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矿局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范,做好预防。

    1.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2.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和宴请;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4.严禁用公款支付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费用;5.严禁公车私用,并对车辆进行封存;6.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7.严禁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或借机敛财。

    二、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严肃问责。

    各单位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工作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以身作则、从严要求、从严律已,早安排、早部属、早提醒,对违纪问题严抓严管、坚决纠正,积极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决刹住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不正之风。要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隐身变异的“四风”问题从严处理。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单位内部发生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监督检查不严,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及时报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处理情况。

    根据中央纪委网络中心通知要求,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将于2016年9月14日至10月12日期间推出《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每周集中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出入隐秘场所,组织隐秘聚会,公款吃喝、旅游,收受节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1.报送内容要求。一是信息必须准确,即当事人姓名、职务、违纪事实、处理结果,处分也要明确是党纪处处分还是政纪处分。二是问题具有典型性和警示性,特别注意要报送一些反应“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的典型问题。三是所有信息需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报送。

    2.报送时间。请各单位每周二(9月12日、9月20日、9月27日前),上报本单位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处理情况。

    3.请各单位利用网站、QQ、微信等链接《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及时转发相关信息,以发挥更大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务必立即组织副科级及其以上干部传达学习,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五、举报电话及邮箱。

    局纪委举报电话:86820245;

    举报邮箱:wzm8649@163.com。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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