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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备述廉述责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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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纪委:

为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上级纪委对党风廉政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拟定于2月20、21日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并在会上开展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述廉述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报告对象

    委书记、纪委书记。

二、述廉述责内容

    (一)第一部分

(1)2015年度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情况。按黔地矿党发〔201430号和黔地矿党发〔201525文件要求内容进行总结提炼;

    (2)2015年度个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作风“十不准”、局党委九条实施意见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3)2015年度抓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

   (4)督促审计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

   (5)2015年度抓巡视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为涉及单位)。

    (二)第二部分 

(6)个人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中存在的不足。

    (三)第三部分

    (7)下步努力方向。

三、相关要求

    1.述廉述责报告要由自己亲笔撰写,控制在3000字以

内;

    2.不能用工作总结和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代替个人述廉述责报告;

    3.述廉述责报告要有实质性内容,描述要有支撑和印证,切记套话空话。

4.文字材料请于2月16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通过内网传至纪检监察室吴靖处。

                        20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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