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地矿117队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监督
10月28日,省地矿局117地质队出台《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办法(试行)》,鼓励全员参与安全监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提质增效。
《办法》规定了适用范围和奖励原则,报告的内容、方式和流程,奖励标准及发放等。其中,报告的内容包括生产作业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等“三违”现象突出的问题;违反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工等大队安全管理指令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问题;设备设施存在故障、损坏或缺陷的问题;进行动火、有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挖掘等危险作业,未制定具体的作业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的问题,等。报告可采用书信、电话、口头报告,委托他人报告等方式。报告内容由该队安全科审核评估,确定隐患等级。对报告属实的一般隐患报告、重大隐患报告分别给予不同奖励。
据了解,该队今年已举办各类安全培训39次,参培人员555人次,开展隐患排查21次,查出一般隐患58个,均进行了立行立改。该队年内没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117地质队:田景轩)
一审:曾昭光
三审:杨邦英
二审: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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