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院认真贯彻落实公务活动全面禁酒规定
8月31日,测绘院召开全院会议,传达贵州省委《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全院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禁酒规定带头执行,各科室、下属实体严格遵照执行。从9月1日起在所有公务活动中,一律禁止提供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酒类,禁止公款赠送任何酒类,特别要求院属二级实体迅速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精神,做到层层传导,处处落实,如遇重大业务确需提供酒类的,须按相关程序由承办单位报分管该单位或该项工作的负责同志审批,同时报同级纪委备案。
传达禁酒规定的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并在会上提前为全院干部职工打即将到来的中秋、国庆“两节”“预防针”,要求大家不仅要过节前后不放松,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也要时刻警戒,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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