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矿局加强房屋土地管理,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房屋土地资产使用效能和整体管理水平。通过检查督促各单位细化管理要求,规范了资产管理,提高了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水平。
今年以来,局财务资产处到局属各事业单位对每项土地房屋逐项进行实地盘点核查,经现场核实后采取座谈方式,分析房屋、土地资产权证缺失、账实不符等历史遗留问题,提出三项管理措施。一是强化权属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要求各单位健全管理档案和资产台账,及时办理房屋、土地资产权属登记和变更登记,避免权属不清。对于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等问题,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合规、先易后难的原则,区分问题时间节点、要件资料状况、单位性质等情况,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依法有序推进资产权属登记办理工作;对于发生房屋、土地资产纠纷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协商等方式处理,厘清产权关系。二是加强基础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家底清晰。对于有账无实的房屋、土地资产,各单位应查明原因、收集资料,按照国有资产清查核实有关规定,按程序报批后规范处理;对于有实无账的资产,各单位应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要求,加强核算入账和登记管理;对于实物、权证登记、财务账、资产账等信息不一致的资产,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办理变更登记,及时进行会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各单位应针对重点环节健全内控制度,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从源头上避免出现新的历史遗留问题。三是落实规范管理,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能。要求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按规定进行办公用房配置、使用和管理。按照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要求,对用于经营或闲置的房屋、土地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监管,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前提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盘活利用国有房屋及土地资产,进一步发挥好国有资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局财资处)
一审:王秋生
二审:叶章青
三审:詹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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