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8月26日至9月26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贵州省地矿局党委进行了巡视。2020年10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大地质、大生态”的系统思维还不强。统筹考虑我省自然生态各要素,利用我省地矿传统优势,对面临的生态技术难题研究创新还不多,向环境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城市地质的转型步子迈得不够大。具体承担的“贵阳市多要素生态岩溶调查项目”进展缓慢。
整改措施:
1.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接省相关厅局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加快传统地质向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城市地质的转型步伐。
2.主动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工作的新要求,开展大地质大生态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高质量编制“十四五”发展纲要及各专项规划。
3.加强地质工作拓展领域相关理论知识、技术要求、规范规程的学习及培训,在局年度培训计划中加以落实,提升自身服务“大地质、大生态”的核心技术能力,尽快实现转型升级发展。
4.积极协调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促进中国地质调查局和贵阳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进“贵阳市多要素生态岩溶调查项目”工作进展。
整改成效:
1.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赋予的职能职责,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按照局印发的《新时代地质工作服务国家生态建设学习资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能源资源安全”等重要论述汇编),继续加强学习,并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局印发的《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发挥基础性公益性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的意见》的执行力度,坚持无偿面向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提供9类46项地质技术服务项目。与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对接交流,拟在省地矿局与地质力学研究所战略合作协议中明确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城市地质等合作内容。
2.完成了“十四五”规划课题研究报告10篇。目前正在着手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纲。
3.2020年12月,组织完成大精查项目数字勘查第二阶段(地质三维建模、储量计算等)技术培训。今年已进行统筹安排,进一步加大力度进行集中培训。
4.2020年10月27日,与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中心座谈,就进一步推进中国地质调查局和贵阳市人民政府合作,请发展中心向中国地质调查局汇报、推进该项工作。从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中心反馈,中国地质调查局拟协调中国地质调查局桂林岩溶所与贵阳市人民政府合作。
问题二:地勘业务融入生态领域拓展不足。在开矿历史久、矿山数量多、环境恢复及治理任务紧迫的六盘水市113队、毕节市108队,2019年生态修复方面的产值较低。
整改措施:
1.进一步推进地勘业务融入生态环境领域,确保2020年占局水工环产值比例在10%以上并实现逐年增长。
2.指导108队和113队,统筹全局力量帮助108队、113队积极拓展毕节市、六盘水市生态环境等领域,2020年占比提升5-8个百分点并实现逐年增长。
整改成效:
1.一是在2020年初的水工环地质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生态修复产业链,拓宽水工环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水工环工作及“十四五”规划编制有关事宜座谈会,对抓好2020年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调度,并要求局属各单位要分析研判形势,结合本单位自身特点和发展方向,提前谋划“十四五”水工环产业布局、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三是2020年生态环境领域(含环境及生态地质、地热能勘查、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三个板块),实现了产值比例10%以上。
2.2020年11月19日至20日,环工处到108队、113队就进一步融入毕节市、六盘水市生态环境、矿山环境等领域进行了服务和督导,确保了年底生态环境等领域有起色。2020年,108队和113队生态环境领域方面(含环境及生态地质、地热能勘查、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三个板块),实现了2020年占比提升5—8个百分点的要求。
问题三:谋划推动战略性新兴矿产找矿和研究力度不大。在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提出提高战略性新兴矿产开发利用水平情况下,省地矿局矿业开发专项规划未将其作为一个重要方面进行安排部署,结合“三稀”矿产综合研究不够深入,成效不明显。
整改措施:
1.把强化战略性新兴矿产的找矿与研究纳入局“十四五”规划。
2.开展赫章五里坪地区、正安旦坪铝土矿、六枝平桥萤石矿中“三稀”矿产综合研究评价,力争取得重要进展。
3.争取中国地质调查局、省和地方财政资金对贵州战略性新兴矿产找矿和研究项目的支撑力度。
整改成效:
1.局正在编制“十四五”规划,拟把战略性新兴矿产的找矿与研究纳入规划。已完成局“十三五规划”矿业开发板块的总结工作,在此基础上着手“十四五”矿业开发规划编制,拟将矿业开发作为主业进行培养。
2.正在开展五里坪钼多金属矿、正安旦坪铝土矿、六枝平桥萤石矿勘查,并对其中“三稀”矿产综合研究评价。
3.正在追踪中国地质调查局、省和地方财政资金,力争贵州战略性新兴矿产找矿和研究项目。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一个—“黔北务正道铝土矿成矿带成矿岩系锂赋存形式和富集机制地球化学研究”;由局中心实验室承担的“贵州织金磷块岩型稀土矿稀土元素赋存状态及选冶技术经济指标研究”项目通过了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评审;向省重点矿产资源大精查办建议开展威宁哲觉、剪角冲铁多金属矿精查项目,拟评价其中共伴生“三稀”矿产。
问题四:局党委科学决策、把关定向、综合协调作用没有发挥好。今年以来全省重点矿产资源大精查10个项目,省地矿局承担9个,在项目立项和实施过程中,因调研、评估、论证、协调不到位,目前进展不够顺利。其中松桃普觉锰矿因前期调研不充分、播州谢家坝锰矿因与规划高速公路平面重叠,已退出精查项目;道真洛龙铝土矿也因与拟建高速公路平面重叠,待采深论证后再作决定;贞丰者相二金矿因涉及生态红线、勘查用地用路协调困难等,项目实施时断时续。
整改措施:
1.积极收集全省生态红线、各类保护地范围坐标等资料,在项目实施前进行查重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实施勘查工作。
2.强化督导和服务,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计划完成钻探施工任务。
3.督促、指导贞丰者相二金矿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绿色勘查和应急预案开展钻探施工,有效防控施工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临时性生态环保风险。
整改成效:
1.收集了省地矿局承担的大精查项目范围内生态红线、各类保护地范围坐标等资料。到省自然资源厅查询了局自有矿业权范围与生态红线、各类保护地重叠情况,针对有重叠的矿业权积极协调解决方案。2020年6月2日洛龙铝土矿矿业权人西南能矿集团公司,分别向遵义市交通运输局、道真县苗族仡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去函,协商道(真)武(隆)高速公路避让洛龙铝土矿核心主体问题,但一直未得到回复;2020年8月19日我局向省交通厅去函,请求协调处理拟建道(真)武(隆)高速公路与道真洛龙铝土矿床核心区重叠问题,2020年9月2日和9月29日,省交通厅回函省地矿局和西南能矿公司、省自然资源厅、省重点矿产资源大精查办公室,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业主与矿业权人开展采深论证,目前在正办理采深论证相关手续。
2.强化督导和服务,及时解决福泉市大湾磷矿、六枝特区平桥萤石(锂)矿和天柱县寨脚重晶石矿钻探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了省精查办组织的野外验收,完成了2020年度工作计划。
3.解决了者相二金矿项目ZK62516钻孔钻机设备问题、孔内涌水较大、施工难度大等技术难题,有效防控施工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临时性生态环保风险。
问题五:地质资料管理欠缺。地质资料是地质工作核心资产,省地矿局对地质资料归档处理不及时,直到2019年底才对60多年来的历史地质资料整理归档完毕;且地质资料信息化建设安排部署滞后,国土资源部2017年7月印发《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省地矿局直到2020年8月才启动该项工作。
整改措施:
1.全面启动局地质资料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地质资料目录信息化建设。
2.全面推进纸质地质资料电子化扫描。
3.把地质资料管理及信息化建设作为局地质工作质量大检查的重要内容,检查和考核结果计入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
整改成效:
1.全面启动地质资料信息化建设工作。一是制定《贵州省地矿局地质资料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及技术要求;二是研发贵州省地质资料共享目录系统和地质数据共享服务平台;三是编制了《省地矿局关于地质资料信息化建设检查及地质资料目录库验收方案》,2020年12月局组织4个组开展现场验收,从组织实施、工作量完成、数据录入质量等三个方面查阅和抽查各单位地质资料目录库建设情况,局属18家单位共完成94489档、1310056件地质资料目录库建设工作,全部通过验收。
2.实施纸质地质资料数字化扫描工作。局属18家单位设备、人员、场地等基本准备到位,部分单位启动纸质地质资料数字化扫描工作。
3.将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纳入全局地质工作质量管理重要内容之一。分别制定了非大精查项目承担单位地质工作质量大检查、大精查项目督导和质量检查的通知,并开展质量大检查工作、下发质量大检查情况通报。
问题六:大宗矿区开发利用有差距。面向“十四五”,与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提升能矿经济竞争力、壮大全省综合经济实力的支撑作用不够。近年来,所发现的松桃世界级超大型锰矿等,勘查程度还未达到矿山开发利用条件。
整改措施:
1.将矿业开发纳入局“十四五”规划,重点指导地矿集团公司作为主业培育,力争在铅锌矿、锰矿等开发取得新成效。
2.加快高地锰矿大精查项目实施,促进锰矿开发。在完成高地锰矿大精查(勘探)的基础上,编制招商引资材料。
整改成效:
1.完成了局矿业开发“十三五”专项规划总结,局属西溪堡锰矿2020年经过持续解决制约生产经营的问题,基本实现北矿段正常生产、启动了南矿段的改建工作;大亮锌矿基本理顺了股权关系。局113队占股矿业权“赫章县猪拱塘铅锌矿”成功办理采矿权证。同时,拟将矿业开发纳入局“十四五”规划。
2.继续推进高地锰矿大精查项目实施,钻探施工已完成98%。并根据现阶段勘查成果,向省大精查办报送了引资推介材料。
问题七:个别产业扶贫项目停于纸上。在对钟山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中,省地矿局2019年、2020年连续2年在帮扶计划中明确“帮助大河镇大箐村、大地村种植茶叶3000亩”,但仅在大箐村实施茶叶育苗项目50余亩后,因育苗成效差、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等问题,没有及时对项目进行调整或采取补救措施。
整改措施:
1.局自筹资金购买茶苗,补植补种。
2.加强调研,根据地方政府产业规划,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大河镇大箐村、大地村、周家寨村等村的茶叶种植(茶叶种植由地方政府主导),完成剩余1070亩目标任务。若地方政府对项目进行调整,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采取补救措施。
3.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在周家寨完成500亩土地丈量,在大箐村完成1070亩土地丈量工作。
4.协调督促大箐村合作社偿还拖欠工人工资26万余元。
整改成效:
1.2020年11月,共投资约12.5万元,其中局自筹专项扶贫资金5万元,购买“黔湄601”茶苗,完成补植补种15万株。
2.2020年12月1日—3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同步小康工作队队长张淼深入大河镇等帮扶点进一步开展调研,督导整改。按照《贵州省乌蒙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护重大工程——植被退化区2复绿工程——六盘水市钟山区茶旅一体化休闲度假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3000亩有机茶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推进茶叶种植项目整改。一是大箐村2019年种植茶叶完成800亩。二是大地村2019年种植茶叶完成1238亩(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增加)。三是周家寨村2019年种植茶叶完成600亩;管护400亩。2021年计划种植茶叶700亩。
3.周家寨村结合2021年茶叶种植计划700亩,根据进度开展土地丈量。大箐村已完成1070亩土地丈量工作。
4.六盘水钟山区翔发合作社茶叶育苗项目拖欠工人工资共计25.5917万元,已付清。
问题八:工作不严肃。2020年3月18日省地矿局下发的《脱贫攻坚督战方案》,内容全是中心组学习,落实当月召开的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誓师大会“挂牌督战”的要求不到位。
整改措施:
修订《局脱贫攻坚督战方案》,局党委班子成员轮流带队深入帮扶点进行督战,全面落实脱贫攻坚收官战各项工作要求。
整改成效:
根据局领导班子调整,及时调整局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帮扶村方案,同时,修改完善局脱贫攻坚督战方案。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万强同志,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局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队长张淼同志,于2020年12月先后深入帮扶村进行督战。
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直工委要求,局党委已安排班子成员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深入帮扶村进行调研督战,开展谈心谈话及走访慰问驻村干部及其家属等活动。
问题九:落实尽锐出战要求不到位。2016年至今,省地矿局共计派出驻村人员27人,除带队领导外,其余全部为该局下属地质队院的干部职工。
整改措施:
1.坚持驻村帮扶力量不削弱,帮扶不断线。针对局同步小康工作队原队长石平退休的情况,及时调整局驻村工作队队长,并按要求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工委,按批复意见落实。
2.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在不改变现派出队员的前提下,增派2-3名局机关干部加强局驻村工作队力量,全力保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整改成效:
1.经请示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及时调整局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队长,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淼同志接替已退休的石平同志、担任局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队长。
2.经局党委2020年11月24日会议决定:在原有驻村队员不变动的前提下,增派局机关3名干部增强脱贫攻坚力量,其中:局机关一级调研员罗强同志长驻六盘水市钟山区,协助局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副队长程孝华同志工作,另外,局纪检室张静同志驻大湾镇大箐村、地质工会陈经伦同志驻大河镇安乐社区,协助我局驻村第一书记切实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相关工作。
问题十:党委工作部署不够实,对干部职工监管不到位,警示教育有欠缺。2019年,局党委未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计划、要点。2017年以来,有27人因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含二级单位班子成员5人),但仅对其中11人开展了“一案一整改”。
整改措施:
1.局党委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警示教育工作部署,依据上级有关要求,坚持每年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计划、要点。
2.局党委加强干部监管力度,对未开展“一案一整改”的16人按要求认真开展“一案一整改”。
3.局机关开展1次警示教育活动。
整改成效:
1.突出预防为主,2020年11月24日局党委会议审定局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相关事宜。12月7日,局举办“新时代大讲堂”视频会,邀请省委党校宁华教授来局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2021年将依据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切实加强对警示教育工作部署。
2.按“一案一整改”的要求,督促未开展“一案一整改”的8家基层单位(101队、103队、111队、114队、115队、测绘院、装备中心、地矿集团)开展整改工作,收集完善整改资料,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了16人的“一案一整改”工作。
3.2020年11月24日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61人到王武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淼、局一级巡视员陈斌参加。2020年11月30日局机关服务中心党总支组织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24人到观山湖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万强参加。
问题十一:内部巡察整改落实有差距。2018年,省地矿局出台了《关于建立巡察“双整改”机制的通知》,明确巡察反馈意见反馈给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的同时,以“责任清单”形式反馈给局相关职能处室督促整改。但局职能处室对被巡察单位的问题督促整改力度不够,一些问题至今仍然没有得到彻底整改。如局规划发展处负责督促指导合同审签程序不规范等。
整改措施:
1.加大“双整改”的督促督办力度,督促相关处室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内部巡察发现的问题逐个进行整改落实。并将“双整改”成效纳入机关目标绩效考核。
2.加大《局经营管理办法》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合同审签程序。
3.举一反三,对其他需要整改的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整改成效:
1.2020年10月23—24日,举办全局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培训班,针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相关职能处室进行集中讲解培训,并与局属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双向交流,促进“双整改”任务的落实。2020年12月23日,在全局决算会议上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再强调和督促。将“双整改”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
2.局经济发展处已开展对102队等7个地勘单位合同审签流程抽查工作,指出了合同审签过程中存在的不完善之处,要求立行立改,并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局经营管理办法》《局关于加强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规范、完善合同审签程序,要求合同审签必须经经营管理、总工办、财务、安全等部门审核、会签,重大项目合同应经法律顾问审查出具法律意见,最后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审批、签订。重大经营项目还需按照“三重一大”决策要求集体研究决策,再履行合同审签程序。同时,要求各单位经营、财务、总工办等部门要发挥NC管理系统作用,按职责强化对合同执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
3.举一反三,对其他需要整改的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如对贯彻《局经营管理办法》不到位问题,指导104队重新修订该队《经营管理实施细则》并提交党委会审议修改通过,督促106队加强了项目评估和预决算管理,督促111队对项目从风险评估、合同评审、质量、安全、财务等方面实现全过程管控,督促114队加强施工类、合作类项目的债权、付款、垫资等条款的审查力度。(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问题十二:事业单位违规以其他公司名义购买车辆。2014年9月30日,109队出资29.18万元以贵州贵煤矿山地质勘查有限公司名义购买尼桑奇骏越野车一辆,车牌贵A6305A;后因车辆无法过户到事业单位,2017年通过评估,作价5万元将该车过户到109地矿工程有限公司,车牌变更为贵ELU838,该车购买后一直由109队使用。
整改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严禁局属单位及所属企业借用他人名义购置车辆等资产,规范局属单位及所属企业车辆购置与使用管理。
2.查清109队在借用社会企业购车过程中是否发生国有资产损失或存在流失风险,如存在国有资产损失或流失的情况,则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3.查清车辆购置和使用费用情况,按照实质性原则,根据产权归属清算购车和使用费用,严禁事业和企业之间违规占有对方资源。
4.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支持,解决当前地勘单位业务用车更新和配置管理等问题。
整改成效:
1.11月30日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黔地矿发电[2020]168号),进一步严肃纪律,强调局属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公务用车规范管理,加强车辆配置使用的监督管理。
2.经核查,109队在借用社会企业购车期间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情况。该车在购买后至过户前,一直由109队控制和使用,未发生被社会企业抵押、担保等事项。
3.督促指导109队深刻认识问题风险,并立行立改建立了公车管理制度,完成购车和使用期间的费用清理结算和账务调整,纠正事业单位占用所属企业资源行为。
4.已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改革和综合管理处进行了对接,现正按回复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地勘事业单位解决业务用车更新配置矛盾问题。
问题十三:“禁酒令”实施后,违规饮酒情况仍有发生。2020年3月,地矿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陈某某违反“禁酒令”,在工作日午间公务接待违规饮酒,受到组织处理。2020年,101队党委委员文某因酒后驾驶被判处拘役(缓刑)。
整改措施:
1.加强对《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规定》的学习宣传,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认真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用系统内发生的案例警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引以为戒。
3.加大“一案三查”力度。督促局属单位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整改情况:
1.对106队违反《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的问题在全局进行通报,要求再次开展《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以106队发生的违反公务活动禁酒规定的问题、101地质队和102地质队发生的醉驾违法案等为镜鉴,认真开展了“一案一整改”工作,警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引以为戒。
3.2020年12月24日,对近两年来发生违反公务活动禁酒规定的106队、地矿集团公司和发生醉驾违法案的101队、102队、114队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示警约谈,督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
问题十四: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弱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局党委文件、报告对主要领导有“局长、党委书记”的表述;经查阅文件和地矿局官网,其下属的20个事业单位和一个直属公司中,有7个单位存在行政领导排位在党委书记之前,占比达33%。
整改措施:
1.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党的意识。
2.统一规范对局及局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排位。在局及局属单位门户网站、文件、干部名册及通讯录等上统一进行调整。
整改成效:
1.及时下发通知进行安排部署,为党员领导干部统一订购并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等,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认识。2020年10月20日,局党委组织召开全局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对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认识。
2.已完成局门户网站及干部花名册领导干部排序问题的整改。已下发通知要求局属单位就党委书记、行政领导主要负责人排序问题进行自查,并于12月15日前完成整改。自10月起,核发文件时,一律要求按正确顺序排序。12月启动新通讯录编制,2021年1月完成新通讯录印制。
问题十五:局党委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重视不够。2017年以来均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局属和系统内企业党建工作。
整改措施:
1.局和地矿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
2.制定企业党建考核办法。
3.在《局企业管理办法(试行)》中专章作出“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规定。
4.建立局党委听取企业党建工作报告制度,每年专题研究1次以上企业党建工作。
整改成效:
1.局党委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了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指导地矿集团公司党委结合局企业管理办法,统筹抓好学习贯彻。
2.积极开展调研工作,2021年将依据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局企业党建考核办法。
3.在《局企业管理办法(试行)》中专章明确作出“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规定。《局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共有12章49条,由四个部分构成,其中第三部分为地矿企业党的建设专章,共8条,就企业党的领导作用、党组织工作机制、党组织设置、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等进行明确。
4.2020年11月24日,局党委听取2020年地矿集团党建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并审议通过了《局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在局指导下,2021年1月地矿集团制定了《关于加强局属集团公司党建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局党委决定:每年不少于1次专题研究企业党建工作,形成常态。
问题十六: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差距。经下沉12个基层党委调研,有6个单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规范,未明确大额资金上会金额。111队2017年至2020年8月期间签订的28个合同金额500万以上地质勘查项目,有21个未上党委会研究;地矿集团公司2017年至今市场项目基本由下属基础公司进行运作,经抽查,涉及大额垫资的13个项目均未上党委会进行研究;抽查117队2017年至今的25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未上党委会进行研究。
整改措施:
1.组织开展全局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培训会,围绕发现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培训。
2.对局属单位党委“三重一大”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对111队、117队、地矿集团(基础公司)等单位进行检查,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
整改成效:
1.2020年10月23日-24日,围绕执行“三重一大”存在的问题,以及巡视巡察发现党建工作、组织人事管理、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监督执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进行专题培训。12月23日,在全局决算会议上对巡视整改工作再次进行强调和督促。
2.成立了局巡视整改联合督查组,先后深入111队、117队、地矿集团公司(基础公司)进行检查督导,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的执行,特别是规范地矿集团和基础公司之间议事规则和程序。针对111队2017到2019年执行“三重一大”不规范的问题,2020年8月11日111队制定印发了《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补充规定》,并建立重大项目台账,2020年该队党委会研究重大项目共计28个。2020年11月28日117队制定印发了《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的通知》。2021年1月4日地矿集团权属基础公司制定了《地矿集团基础公司总支委员会议事规则》。2021年1月17日,局组织召开专题会,就地矿集团及权属基础公司,如何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落实巡视整改任务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2021年1月22日地矿集团公司党委修订了《中共贵州地矿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工作规则》,基础公司修订了《中共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议事规则》。局将在2021年以内部巡查、党建督查等方式,对局属单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形成长效机制。
问题十七:新型技术人才培育不够。目前,省地矿局专业人才集中在传统找矿领域,支撑转型发展的高级人才和资质不足,全局水工环专业技术人员608人中,正高职称26人;测绘与地理信息专业技术人员228人中,正高职称仅3人,与新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
整改措施:
1.制定“十四五”人才规划,统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对传统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转型;每年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中,加大对新型人才的引进。
2.加强与成都理工大学等高校合作,举办3-4期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能力提升培训班,增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3.在项目申报、人才培养、职称评审、成果凝练与报奖等方面加大对新型技术人才的支持与培育力度。
整改成效:
1.开展了“十三五”人才规划总结和“十四五”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课题调研工作,提交了调研报告。正在拟定“十四五”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2.2020年11月8日至20日,与成都理工大学联合举办了“省地矿局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能力提升培训班(第一期)”,全局18家地勘单位共50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2021年将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拟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继续抓好落实。
3.加强新型技术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在2020年贵州省工程系列地质地矿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中,新增水工环专业正高级工程师8人(增长30.8%)、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正高级工程师1人(增长33.3%);新增水工环专业高级工程师42人、测绘与地理信息系统高级工程师19人。二是组织2名局领军人才与3名局杰出人才申报省第六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第十三批青年科技人才计划。三是组织2名局杰出人才申报第17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20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
问题十八:党内政治生活严肃不够,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17年至今,局党委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间存在相互批评不够,多以工作上的建议和下属单位的问题代替从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提意见和批评,辣味不足、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差。
整改措施:
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整改,以本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开展民主生活会多从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查找自身问题。班子成员之间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以工作上的建议和下属单位的问题代替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的意见批评,敢于动真碰硬,排毒治病。
整改成效:
按照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通知精神和省委督导组要求,局党委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先后完成了集中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梳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0年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等会前准备工作。已于1月30日召开局党委民主生活会,会上,严格按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充满辣味、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省委第25督导组和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18纪检组领导到会指导,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问题十九: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有差距。局党委班子成员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时,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其中,没有在会上查摆自身问题,没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仅以领导干部身份到会作点评发言,带头示范作用不够。
整改措施:
局党委班子成员既要按要求参加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同时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在会上查摆自身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整改成效:
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直工委要求,制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局党委主要领导带头,与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在会上查摆自身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问题二十:不按规定收取党费。经统计,2017年至2019年期间103个支部中有63个支部存在按季度、半年、一年收取党费的情况。
整改措施:
1.利用全局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培训会,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进行培训强化。
2.组织全局所有党支部收缴党费进行自查,对未按规定收缴党费立即整改。
3.在党建季度督查和内部巡察中加强对党费收缴情况的督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
整改成效:
1.10月23日,在全局组织的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培训会上,对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强调,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严格执行,局属各单位按要求进行了自查和整改。
2.按照局党委的安排,局成立支部标准化规范化达标验收审核组,对局属单位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没有按月收缴党费的党支部,已督促整改。对利用党费缴纳软件直接交纳的集团公司已责令公司党委进行整改,指导地矿集团制定了《地矿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3.结合年度党建考核和督查,局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党费上缴工作的通知》,局属各单位已按规定比例将党费上缴局党委。计划2020年一季度党建督查中再次对各单位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
问题二十一:下属单位专职党务人员严重不足。缺乏相关培养激励机制,无法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党务工作。经下沉调研12个单位,发现专职党务人员不足职工总数1%的有6家。
整改措施:
1.对专职党务人员不足的单位,及时督促基层单位补充配备党务人员。
2.建立党务干部培养激励机制。
3.建立党务干部后备人才库。
整改成效:
1.完成专职党务人员摸底调查,对专职党务干部不足的102队、103队、112队、113队、114队、115队、117队等单位进行了督促整改,其中:103队、112队、115队、117队已作出了充实党务干部的安排,正在进一步落实,其他单位已将充实党务干部列入2021年进人计划。
2.局党委高度重视党务干部的培育激励,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2020年11月以来,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实绩,严格按组织程序,先后推荐提拔了2名党务干部,其中1名局机关党务干部晋升局二级巡视员、1名局属单位党办主任交流到112队任党委委员、副队长。广泛征求了局属单位关于激励基层党务干部的意见建议,正在研究起草相关的激励机制。局党委印发了《贵州省地矿局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试行)》。
3.完成了局属各单位党建工作调查摸底,为建立党务干部后备人才库奠定基础。
问题二十二:“谈心谈话”普遍存在质量不高的问题。2017年至2019年期间103个党支部中有90个党支部分别存在不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或“谈心谈话”覆盖人数占支部党员人数比例较低的情况。测绘院下属6个党支部中,有4个党支部存在没有开展“谈心谈话”或谈话仅覆盖1人的情况。
整改措施:
1.严格“谈心谈话”制度,加强日常“谈心谈话”,及时完善相关材料并归档。
2.对全局党支部执行谈心谈话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整改成效:
1.按要求开展政治家访活动。同时,针对巡视反馈问题,2020年9月份,局机关党委安排所属5个党支部开展了“谈心谈话”。已督促90个党支部(含测绘院下属的4个党支部)完成“谈心谈话”及相关资料归档工作。同时,按照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2020年12月、2021年1月,局党委和局属单位党委班子成员、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所属党支部按要求开展了“谈心谈话”。
2.对全局2020年申请达标的74个党支部执行谈心谈话制度进行了督促检查。印发了《关于局属各级党组织谈心谈话工作提示》,指导督促基层党支部建立谈心谈话台帐;指导基层党委建立各支部谈心谈话季度台帐;局党办建立了2020年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台帐。局联合督查组对测绘院所属党支部谈心谈话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延伸抽查了101队、106队、112队、113队、115队、集团公司等单位。
问题二十三:“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经抽查下属12家单位103个党支部,2017年至2019年,有84个支部不按要求召开支委会;有65个党支部不按规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组织开展全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验收工作。
2.对全局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情况督促检查。
整改成效:
1.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2020年74个党支部全部达标,实现局党委确定的两年党支部全部达标的目标。
2.通过季度党建工作考核和党支部达标验收核查,对全局168个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指导局属单位对存在问题开展整改。
问题二十四: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到位。2019年4月,提拔刘某某任115队党委书记时,未经民主推荐、考察程序就上会研究任职。
整改措施:
在115队党委换届中整改到位。
整改成效:
根据巡视反馈意见,2020年11月9日局党委会议研究,免去刘某某同志115队党委书记职务,保留正县长级。
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115地质大队完成党委换届,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换届选举、2020年12月3日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115队党委换届结果,批复刘某某任115队党委书记。
问题二十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严肃,监管偏软。王某2017年度(时任108队总工程师)、2019年度(时任113队总工程师)接连2次都因未报投资型保险均只被批评教育处理。
整改措施:
1.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监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违规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
2.对王某两次漏报问题,责令王某作出深刻检查。
整改成效:
一是认真开展2020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二是人事教育处负责同志和王某本人作出了深刻检查。三是2021年1月21日,按要求组织全局处级以上干部,组织人事、党办、纪检监察部门全体人员参加了全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培训。2月7日,组织全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专题部署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
问题二十六:干部任免职文件行文不规范,会议研究日期与行文任职日期为同一天。2018年11月6日讨论决定丁某某等4名同志提任处级领导职务、2019年4月10日讨论决定陈某等7名同志提任处级领导职务、2020年3月27日讨论决定魏某某等2名同志提任处级领导职务,均出现此问题。
整改措施:
严格执行干部任免行文规定,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问题。
整改成效:
省委巡视之后,局党委下发的干部任免文件,均按照干部任免行文规定执行。
问题二十七:针对2016年8月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的“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责任传导不到位,特别是局属单位下属的二级单位存在‘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惯性思维,致使个别单位违反‘四风’的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整改不到位。2017年以来仍时有发生,2017年8月,104队开展团体活动时发生在公共场所打麻将的“四风”问题,有3名处级党员干部参与;2018年106队在验收野外项目时,违反公务活动禁酒规定的问题。
整改措施:
1.督促局属单位党委加强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相关规定的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破除惯性思维。
2.及时用中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3.用系统内发生的案例认真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警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引以为戒。重点督促104队、106队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
4.加大“一案三查”力度,督促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整改成效:
1.在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提要求打招呼,督促局属单位党委加强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相关规定的教育。
2.用中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3.用106队发生的违反公务活动禁酒规定的问题、101地质队和102地质队发生的醉驾违法案,认真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警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引以为戒,督促104队、106队开展了“一案一整改”。
4.督促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对近两年来发生违反公务活动禁酒规定的106队、地矿集团公司和发生醉驾违法案的101队、102队、114队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示警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联系方式:电话0851-86879125;
邮政信箱: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219号省地矿局党委办公室
电子邮箱:10047843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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