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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取公积金更便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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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近日,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发布了取消《贵州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增量)支取申请书》的通知。

据悉,通知中提取个人公积金业务做出相应调整:一是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提交单位盖章的纸质《贵州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增量)支取申请书》,改为本人现场填写《贵州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授权书》,作出书面承诺,对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授权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查询相关信息。二是职工本人不便到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提取受托人(包括单位经办人、职工配偶、直系亲属及其他委托代理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应提供提取申请人和提取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关事项材料、填写《贵州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授权书》。

据了解,此次调整简化了个人公积金提取流程,让“减证便民”真落地、见长效,使群众获得更多幸福感和满意感。

(作者单位:财务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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