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矿局副局长王林采访记
本网讯 “十二五”开局伊始,我局围绕“增强地质服务的保障能力、提升地勘经济的发展实力、培育企业经营的改革活力”三大重点任务,进一步统筹地质勘查与矿业开发工作,加快推进勘查开发一体化,努力实现地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跨越发展。为此,记者采访了我局分管矿业开发的副局长王林。
问:我局当前矿业开发的现状是什么?
答:“十一五”期间,尤其是近三年以来,我局矿业开发增长速度明显加快。至“十一五”期末,我局与合作单位共建成投产9个矿山企业,矿业开发总收入达到3.57亿元以上,占全局对外经营收入的27%,矿业开发利润占全局利润60%以上,矿业开发基本体系逐步建立和形成,为“十二五”矿业发展奠定了基础。通过加大勘查投入,形成了一批可供开发的优质矿权;通过收购并购、新建和扩能技改等方式,延长了矿业开发产业链;通过省贵金属工程中心的建设,提升了自主科技创新能力。
问:我局“十二五”矿业开发的目标是什么?
答:根据局“235”的目标任务(即“两年取得找矿重大进展、三年实现找矿重大突破、五年建立勘查开发一体化新格局”),到2015年,我局地质勘查与矿业开发目标,总收入达到24亿元(其中矿业开发15亿,占全局对外收入的44%),利润2.8亿元。一是做强勘查,为快速建立队级小型矿山提供可供开发的矿产地。同时通过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对外合作和实施“走出去”计划,在省内、省外及境外建立一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基地。二是做大开发,经济规模上台阶。至2015年,各综合队建立1个以上矿山企业,“一队一矿”格局基本形成;全局新建产值上亿元矿山企业4个,自主和控股矿山企业10个以上。
问:我局实施勘查开发一体化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我们要多渠道多形式获取矿业权,加大勘查力度,努力实现地质找矿突破,为矿业开发提供资源基础,大力推进矿业开发,努力延长矿业产业链。主要任务可分解为“一二三”。即关注一个核心资产--矿业权,重点关注优质矿业权的获取和使更多的探矿权转化为采矿权,使矿业权资产经营价值最大化。建立两个关键机制--风险投资决策机制和勘查开发联动机制。抓好三项重要工作:一是加强矿业权管理,提升矿业权价值;二是加大勘查力度,提供更多的开发基地;三是提高开发水平,做大开发规模。
问:为实施勘查开发一体化,局明确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主要的保障措施有五项。一是制度保障。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扎实推进与地方政府、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地方政府主导、地勘单位技术支撑、企业市场开发”的“三位一体”的新机制;建立健全地质勘查和矿业开发风险投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勘查促开发、开发反哺勘查的勘查开发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投融资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等。二是人才保障。要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特别是采选冶人才、矿业权评估人才和地质找矿科研人才。同时,还要在资金、科研和组织等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确保“十二五”末,在我局建立勘查开发一体化新格局,为地勘单位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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