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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文局长到驻遵地勘单位调研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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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进一步落实我局与遵义市政府签订的矿产资源勘查及基础性地质调查战略合作协议精神,做实做强合作协议工作,加快推进遵义市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进度,65,李在文局长率工作组到驻遵地勘单位进行工作调研,并对102队编制的《遵义市非煤矿产资源勘查规划》进行了内部评审,驻遵地勘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参加了评审会。

    李在文局长一行及有关专家详细听取了102队介绍《规划》编制的概况和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遵义市非煤矿产资源主要分布情况等,各专家在评审会上对《规划》编制提出了修改意见。李局长指出,经济要发展,规划要先行,编制好《规划》是我们落实与遵义市政府签订框架协议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们驻遵单位在地方政府中树立良好形象的关键,驻遵地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发挥地质工作在促进地方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李局长对《规划》提出了10个方面的建议:一是要融合与市政府签订的勘查合作精神,充分体现勘查合作内容,有利于促进地质工作发展;二是要明确《规划》目的,体现合作勘查优势,发挥地质工作的公共服务职能;三是《规划》依据要充分、可行,参照省规、专规要求,便于操作,对地方政府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具有指导作用;四是对遵义地区勘查现状及勘查程度介绍要具体,各项指标要尽可能细化、量化;五是对新登矿权申报主体要明确,要由市政府和局委托的地勘单位作为申报主体;六是勘查的总体规划应具体化,要分矿种进行详细介绍,根据矿种重要程度拟出勘查工作时间表,增强矿产资源规划时效性;七是对勘查规划区块应详简有别,重点突出;八是对矿权设置、矿产地状况数据要科学、准确;九是保障措施要充分,资金来源要明确;十是对探矿权申报原则要进行明确,保证地勘单位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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