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说明
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定。
本工作规定所称依申请公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知晓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事项,我局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申请人公开的活动
一、受理机构
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省地矿局办公室
联系人:邹礼谦
联系电话:0851-86833250
传真号码:0851-86825581
通信地址:贵阳市北京路219号银海元隆广场贵州省地矿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550004
二、申请与受理
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贵州省地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我局门户网站上下载。我局接受当面申请。
申请地址:贵阳市北京路219号银海元隆广场省地矿局10楼1001室;
申请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联系电话:0851-86833250。
1.《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2)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回复形式;
(4)每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2.申请受理。申请人在受理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要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我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时间顺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我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收费标准
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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